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安全评价
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厅规划函〔2013〕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们于2013年8月份集中开展了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一)多措并举,推动公开。各地区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指导、督促安全评价机构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四川省、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建立了统一的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在省里开展业务的甲乙级评价机构的综合情况、从业人员信息和评价报告内容等均能实现一站便捷查询。宁夏回族自治区、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详细的信息公开配套表格,要求安全评价机构对需公开的内容全部以表格体现,在形式和内容上实现了规范统一。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开展了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通报和严肃整改,同时将评价报告等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评价机构标准化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大部分安全评价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建立了独立的工作网站,将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业务范围和评价项目等内容进行了公开。有的安全评价机构将信息公开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围绕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在网站增设了知识问答、事故案例分析、隐患排查统计、专家风采等栏目,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北京实华油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辟专栏及时转发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重要文件、讲话和通知,便于公司员工学习了解;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开辟了专栏,重点对安全评价方法、安全评价的对策建议等进行研究讨论;天津东方泰瑞科技有限公司将每次安全评价活动采取的技术方法、参与的技术专家、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采用的应对措施等逐一公开;内蒙古安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将报告公开、企业文化、技术研讨等11个查询栏目分设成35个下拉式菜单,增加了在线留言和互动研讨专栏,方便社会咨询。
(三)过程透明,接受监督。有的安全评价机构将信息公开作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网站上公布了收费标准、监督电话、投诉邮箱等,并将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技术人员和评价报告出具人的签名影印件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将安全评价报告编写人员、现场评审人员和报告审核人员的签名影印件等内容主动公开;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大连天籁安全卫生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河南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当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钢武汉安环院绿世纪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贵州省化工研究院、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甘肃利安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了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勘察、评审的照片,增强了安全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强化了对安全评价过程质量的控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公开存在不平衡。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在区域之间、安全评价机构之间还存在着不平衡。有的地区只是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通知》进行了转发,没有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将信息公开内容纳入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有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信息公开还未引起足够重视,个别乙级资质机构在推行信息公开过程中还存在等待观望、推行不快的现象。
(二)未建立独立的工作网站。有的安全评价机构只是依托本地区统一的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对评价报告等基本信息进行了公开,没有按照《通知》要求建立本单位独立的工作网站,在信息公开步骤衔接上有时存在脱节现象。
(三)公开栏目设置不合理。有的安全评价机构工作网站栏目设置不合理,对“评价报告公开”查询栏目设置不明显、不突出,信息公开的内容隐藏在网站的二级目录或三级目录下面,不便查询,没有真正起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
(四)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有的安全评价机构只在网站列出了评价报告的条目,没有公开评价报告出具的时间、责任人、技术审核等信息;有的机构公开的综合信息中缺少专职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设施清单等内容;有的机构没有公开投诉电话和联系方式等。
(五)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不及时。有些安全评价机构对评价报告公开信息上传不及时,内容陈旧,没有严格落实《通知》规定的“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将上季度完成的评价报告有关内容依据评价项目的行业类别分门别类在网上公开”的要求,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问题详见附件)
三、持续推进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一)迅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安全评价机构要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对照不足,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务必在60天内完成整改。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
(二)跟进督促整改和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对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活动,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监督安全评价机构按时、保质、准确地在网上公开评价报告等信息。
(三)建立统一的公开查询平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建立统一的公开查询平台,实现对安全评价机构综合情况、安全评价人员从业情况、安全评价报告内容等信息公开查询,推动安全评价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考核工作力度。资质审批机关要将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情况作为安全评价机构工作质量评估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评价机构日常业务变更、评价资质管理等事项衔接。资质审批机关要将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情况作为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及时和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增项、延期换证等事项,并视情况分别依法给予警告、限期整顿、暂停资质等处罚。
附件: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主要问题汇总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