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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漯河石油分公司
报告编号:华威验评字【2017】009    发布时间:2017-12-13    点击次数:497

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漯河石油分公司

评价项目简介: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漯河石油分公司油库始建于1971年,占地面积69775.52㎡,为了满足业务用油量需求,于2017年进行罐容优化调整,并于201737日通过漯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漯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7]03号),该项目由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资质等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证书编号:A123001270),施工单位为河南石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证书编号:D341033786),项目监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证书编号:E111004227-8/1)。项目总投资103万元,安全设施投资10万元。      工程主要内容为:将原有3000m³的D-03D-04柴油储油罐调整为G-03G-04汽油组分油储油罐,增加浮盘、安装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和进行管线连接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

改建后该油库在用有500m3车用汽油组分油内浮顶罐4座,罐号为:G-05G-06G-07G-083000m3车用汽油组分油内浮顶罐4座,罐号为:G-03G-04G-09G-10 500 m3变性燃料乙醇内浮顶罐2座,罐号为:E-12E-133000m3柴油内浮顶油罐3座,罐号为:D-14D-15D-16。共计13座储油罐,可储存量为24000m³。按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3.0.1的规定,该油库储罐计算总容量为19500m³(注2:甲A类液体储罐容量、I级和II级毒性液体储罐容量应乘以系数2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丙A类液体储罐容量可乘以系数0.5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丙B类液体储罐容量可乘以系数0.25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3.0.45:闪点低于60℃但不低于55℃的柴油,其储运设施的操作温度低于或等于40℃时,可视为丙A 类液体。该油库的柴油为丙 A类液体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该油库为三级油库。

项目组长

宋家淼

项目评价人员

宋家淼  王杰星   王强林  苏新  张永宾

报告编制人

苏新

报告审核人

宋连发

技术负责人

韩俊英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现场评价时间

2017-6-28

评价报告完成时间

2017-9-1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