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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漯河石油分公司油库
报告编号:华威现评字【2020】218    发布时间:2020-07-09    点击次数:316

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漯河石油分公司油库

评价项目简介:该油库的储油区现在用有500m3车用汽油组分油内浮顶罐4座,罐号为:G-05G-06G-07G-083000m3车用汽油组分油内浮顶罐4座,罐号为:G-03G-04G-09G-10 500 m3变性燃料乙醇内浮顶罐2座,罐号为:E-12E-133000m3柴油内浮顶油罐3座,罐号为:D-14D-15D-16。共计13座储油罐,可储存量为24000 m³。按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3.0.1的规定,该油库储罐计算总容量为19500m³(注2:甲A类液体储罐容量、I级和II级毒性液体储罐容量应乘以系数2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丙A类液体储罐容量可乘以系数0.5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丙B类液体储罐容量可乘以系数0.25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3.0.45:闪点低于60℃但不低于55℃的柴油,其储运设施的操作温度低于或等于40℃时,可视为丙A 类液体。该油库的柴油为丙 A类液体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该油库为三级油库。依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的规定,经计算,该油库的储油区的4个储存单元的重大危险源分级分别为:储存单元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为四级,储存单元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为二级,储存单元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为三级,储存单元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为四级,因此该储油库的重大危险源分级最大为二级。

项目组长

王伟

项目评价人员

王伟、宋家淼、王强林、范玉霞、雷仲波

报告编制人

王伟

报告审核人

张永宾

技术负责人

韩俊英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现场评价时间

2020-05-08

评价报告完成时间

2020-7-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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